上外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活动德育加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03-11浏览次数:954

  为全面贯彻校团委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优秀学生,同时规范全校志愿者活动德育加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分资格
1、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学生、硕博研究生及高职专科学生。
2、已在上外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http://vims.sisuvolunteers.com.cn)登记注册。
3、所参与的志愿者项目均已通过校青志协的认证。
4、凡校青协常规项目部干事,若参加校青志协组织的常规志愿者服务项目,均不享受该项目志愿者加分。
5、各院系志服部(或相对应部门)的干事,若参加自己负责的某具体项目,则不享受该项目志愿者加分。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获得志愿者活动德育加分:
(1)有一项志愿者活动记录等级评为差者;
(2)因违纪受到行政、党、团组织纪律处分未满一年(自处分之日算起)者或本学期因违纪受到两次警戒处分者。

二、加分范围及标准
1、普通志愿者项目加分范围和标准
(1)一学期参加各项普通志愿者项目总时长满5小时的加0.2分。
(2)满15小时的加0.4分;25小时0.6分;35小时0.8分;45小时1.0分。
(3)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肌残中心网站翻译志愿者服务时长计算方法如下:翻译志愿者每250字记为1小时,校对志愿者每500字记为1小时。
2、大型志愿者项目加分范围和标准
(1)一学期参加一次大型志愿者项目加0.4分。
(2)两次加0.8分;三次1.0分。
(3)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普通及大型志愿者项目总加分上限为1.0分;项目在招募期间会注明该项目的所属类别(普通/大型)。
4、优秀志愿者加分范围和标准
(1)被评为普通项目优秀志愿者一次加0.1分;两次加0.2分;加分累计不超过0.2分。
(2)被评为大型项目优秀志愿者一次加0.2分;两次加0.4分;加分累计不超过0.4分。
(3)优秀志愿者必须为市级以上或由场馆评定。
(4)优秀志愿者加分与志愿者项目加分分别计算。

三、加分评定流程
1、由志愿者协会统一调取信息系统内志愿者活动记录,进行归类整理后,将获得志愿者活动德育加分的学生按学院进行汇总整理后,发至各学院志愿者工作部。汇总表包括学生信息、活动记录及最终加分。
2、各学院收到加分汇总表后,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计入奖学金德育考核评分表。

四、上外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具有此办法最终解释权。

五、本实施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