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09年毕业生租借学士服规定

发布时间:2009-05-03浏览次数:386

  为了便于本科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穿学士服拍照留念,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现就有关租借学士服作如下规定:

一、学士服租借对象是本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租用时只限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借。

二、毕业生凭学生证租借。租借时必须进行登记。每半天(上午或下午)收取租借管理费五元整。所借学士服只限毕业生本人在校园内或生活区内拍照使用。如使用中遇下雨请不要在室外使用,以免受潮损坏。

三、租借时间:自4月21日(周二)----6月11日(周四)止(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12:00—16:00(雨天不租借)。毕业生所租借的学士服用毕请即还,以便周转。最迟必须于当日16:00之前归还,超时按规定收取超时费,每小时壹元整(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如第二天归还者,按超时数计价收费。

四、租借地点:松江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收发室。

五、学生租借学士服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学士服,如有污损,请与管理人员协商,并在登记表备注里说明;否则一旦发现沾污、损坏、遗失的情况,须承担相应责任。请及时说明或调换。毕业生所租借的学士服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归还时如有新增损坏、污染处或缺件、遗失等,须照价赔偿。(学士服150元/件,学位帽40元/顶,流苏20元/条,垂布30元/条,专用袋10元/个)。

六、学生在借用学士服之前,请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填写登记表格并签字确认。毕业生租借学士服,应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如有严重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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