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玉贵、王徐苗:美国搅局,WTO改革举步维艰

发布时间:2020-10-31浏览次数:547

世贸组织(WTO)新总干事人选的最后一轮磋商27日结束。国际舆论普遍期待最终确定的新总干事能为困境中的WTO带来改革和前进的动力。但至少从目前情况看,现实依然骨感,尤其美国的阻挠和破坏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就在不久前的WTO总理事会上,美方提交两份提案,一份是关于取消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享受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另一份则与“市场导向条件”有关,目的是推动将美国国内歧视性的贸易救济规则多边化,矛头同样直指中国。

对美方陈词滥调的挑衅,中国代表当场严厉回击,除了重申成员国就发展中国家的分类标准进行无休止的辩论毫无意义,更对美方一贯高举高打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进行彻底解剖:在现行16个WTO协定的155个“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至少105条过于宽泛且不具可操作性;剩余50条中,还有至少25条为过渡期或技术援助条款。换句话说,现有协定中直接关乎成员权利和义务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只有25条。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实际能享受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更只有8个。因此,美国动辄拿上述条款说事,实则是滥用规则解释力霸权。

在WTO改革的困局中,为何美国一直盯住“特殊与差别待遇”议题不放?美方认为,中方自加入WTO之后在贸易规模、规则适应与全球价值链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方面的发展成就突出,这大大超出美国预期。如今,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核心和首屈一指的出口大国,将来有可能全球财富的配置与资产定价中心也会转移到中国,况且中国正在积极推动区域乃至全球贸易规则的改革。按照美国逻辑,正是美国给予了中国“特殊和差别待遇”,才使中国获得不对称的贸易竞争优势。因此美国现在要求中国放弃发展中国家身份,以发达国家身份参与WTO,并将制造业的关税水平削减至发达国家水平,消除在服务业、商品和农业等领域的非关税壁垒。只有中国做到这些,才是对美国长期以来“无私帮助”的基本回报。

另一方面,美国认为中国加入WTO以后,在最大限度受益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同时,并未采用具有美国范式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尽管美国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对自己订立的市场经济标准也是选择性地执行。事实上,美国对本国市场和产业的保护强度甚至在某些方面远超中国。以农业为例,2016年美国的人均农业补贴分别是中国、巴西、印度的70倍、176倍和267倍。在工业和技术领域,美国不仅长期密切关注主要或潜在竞争对手在工业领域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而且一旦发现竞争对手出现能对美国形成威胁的市场实体,立即启动各种打压。例如美国以中国在美投资与发展的高科技企业对其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由,已对多家中企进行事先无预警的打压或发布最后通牒,瘫痪乃至定点清除在美国市场有一定影响并对美方同业构成重大挑战的企业。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全球化时代的超级白色恐怖,消除任何现实或潜在竞争对手对美国的威胁,确保美国始终保持对竞争对手的代际优势。

如果中国按照美国关于市场经济的标准改造本国经济体系和运行机制,放弃做大做强本国企业,放弃支持本国企业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力的努力,那么中企的下场只有一个,就是迟早沦为同行业美企的附庸。

WTO当然亟待改革,这也是国际社会对新总干事寄予厚望的原因。但其改革方向应当是在增强组织的有效性、权威性和争端解决能力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争取国际力量共同维护以规则为基础、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

在接下来的WTO改革进程中,中美作为最具实力的参与主体,需要彼此拿出高度的智慧来求解分歧。中国当然会坚持底线与原则,比如要求取消美国在投资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中对特定国家企业的歧视,要求美国减少乃至杜绝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但同时也在展现适当的灵活性,目的在于防止WTO运行机制“休克”,防止中美经济与贸易联系全面“脱轨”,探讨中美在WTO改革方面可能的合作区间。

另一方面,在WTO改革问题上,中国既与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经济体存在分歧,也在反对美国单边主义问题上有一定共识。这是中国与上述经济体开展建设性合作的重要基础。此外,中国同印度、巴西、俄罗斯以及广大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在WTO改革议题上的合作大于分歧。中国既要最大限度团结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坚定维护发展中成员应有的合法权益,也要在条件允许时主动降低关税税率,尤其通过对消费领域进行结构性降关税,实现中国与WTO成员的互赢,展现东方大国在处理复杂问题上特有的智慧。

(作者分别是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院长、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刊载于2020年10月28日的《环球时报